動在沙田攝影比賽
參加者需要在城門河兩岸拍攝運動人士,用獨特的攝影技巧與角度,捕捉運動員的動感與美感!
是次比賽分為兩個部分:
首先,我們將於學院舉辦攝影技巧提升的工作坊,由學院講師講解專注於拍攝移動物體的技巧。工作坊結束後,我們將開始接受作品遞交,並在兩個月內公佈結果並聯絡得獎者。
參加作品需要於城門河兩岸拍攝運動人士的動感與美感。此外,不倒翁共融運動協會會通知每月視障跑手在城門河練習跑步的日程,參賽者可根據需要前往拍攝(拍攝視障跑手並非比賽要求)。
其次,我們將在本校一樓舉行攝影展覽和頒獎典禮。該攝影展覽將設有門票,票價為港幣10元,所有門票收益將全數捐給不倒翁共融運動協會。
重要日子 :
動態攝影工作坊: 11月18日
地點: 香港伍倫貢學院 TW-234 Design Lab
工作坊報名表格:https://forms.gle/2dnJUvi1eQ2vAmWM8
作品遞交截止日期:12月30日
網上作品遞交:https://forms.gle/jCsA6nRpzJ3yM37v8
攝影展覽和頒獎典禮:1月12日
參加資格:中四至中六學生
由專業團隊選出:
一等獎(一名):一千港元
二等獎(三名):五佰港元
三等獎(五名):三佰港元
優異(十名):證書
頒獎嘉賓:不倒翁共融運動協會主席-梁小偉先生連同導盲犬Gaga
* 不倒翁共融運動協會經常為中學安排正向講座, 梁小偉(Gary)是著名的視障跑手, 他的導盲犬Gaga非常受學生歡迎. 是次活動合作希望可以透過協會的網絡和聯繫,更容易與中學接觸。
比賽條款及細則
參賽者一旦提交作品參賽,將被視為同意並接納下列條款及細則。如參賽者於截止報名日期前年齡未滿十八歲,則其年滿十八歲或以上之家長或監護人須同意參賽者參加是次比賽及同意並接納下列條款及細則。未能符合者可能會被取消參賽資格,以及喪失名銜和獎項:
- 每位參賽者只可遞交最多一份作品,任何已遞交的參賽作品,將不得作任何更新或修改,遞交多份或不完整作品將作廢已遞交之全部作品。
- 參賽作品可為彩色或黑白相片,須為JPEG或JPG格式;檔案大小必須在10MB以下;最少1,600個像素寬(水平照片)或1,600個像素高(垂直照片);可設定為以下不同的比例(1:1、2:3、3:4或16:9)。
- 參賽作品可以由相機或手機拍攝,須為數碼檔案,不限定使用數碼相機所攝之相片,亦接受沖印相片之數位掃描檔。
- 參賽作品必須是參賽者的個人原創作品,可經過顏色、光暗、反差調整、除塵、適度裁切等基本修正,不得作任何加工或電腦合成等後期製作,嚴禁抄襲、使用或合併他人之作品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 在提交參賽作品時,參賽者聲明及保證,作品的知識產權為其所擁有或相關實益擁有人已向參賽者授予有效而持續的特許,及作品從未及不會被發表或用作參加其他比賽。如作品涉及任何知識產權 (包括但不限於版權)的法律糾紛,參賽者應自行承擔法律責任,任何法律糾紛一概與香港伍倫貢學院無關。如對香港伍倫貢學院造成任何損失,參賽者同意賠償其所引起的損失。
- 參賽者須確保參賽作品沒有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或侵犯任何知識產權及版權條例。如參賽作品的内容有抵觸任何法律,包括但不限於任何知識產權及版權條例,其參賽資格將被取消。不接受含有任何浮水印的參賽作品,遞交含有任何浮水印的作品參賽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 香港伍倫貢學院保留一切檢驗原始作品/來源素材以確認其符合參賽規則的權利 。
- 參賽作品、標題、簡介及內容不能涉及任何不合法、淫褻、不雅、誹謗、恐嚇、色情、暴力、不良意識、商業或宗教宣傳、騷擾、致他人有憎恨或不安、冒犯種族或民族、歧視、鼓吹被視為犯罪的行為、引致民事或刑事責任、違反任何法例、規則、不恰當或不正當的資料/内容,否則其參賽資格將被取消。
- 香港伍倫貢學院保留詮釋和修訂比賽安排、本條款及細則(包括評審準則)的權利,並不作另行通知,唯有關決定將須符合比賽目的,而參賽者不得對有關決定提出異議。
- 比賽結果以評審團的最終評分為準,參賽者不得異議。
- 參賽者授權香港伍倫貢學院使用 (包括編輯、改編、複製、向評審團及公眾提供及發放(包括提供予下載))參賽作品中任何貼圖作任何用途,並授權香港伍倫貢學院使用參賽者所提交的參加表格(以及表格中任何資料)、作品及其他材料進行評審及作其他與比賽相關事務之用途,而無須另行通知參賽者。為免生疑問,香港伍倫貢學院有權決定最終是否向公眾提供及發放任何參賽作品中的全部。
- 參賽者同意香港伍倫貢學院將其參賽作品及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學校名稱及就讀年級) 轉交第三方作比賽相關用途,包括但不限於獎狀印刷、賽果公佈,並同意香港伍倫貢學院公佈其參賽作品、姓名、學校名稱及就讀年級在任何媒體作比賽宣傳用途,而毋須另行通知參賽者或向參賽者支付任何費用。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 表格上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僅作是次比賽安排之用途。除此之外,香港伍倫貢學院將不會使用該等個人資料作其他用途。
- 參賽者提供的個人資料將會在比賽結束後 6 個月內銷毀,已按本條款及細則公佈的資料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