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學位(包括高年級入學),銜接學士,副學士,高級文憑及基礎教育文憑課程
申請入學
香港伍倫貢學院提供以下的申請方法。
學士學位 / 副學士 / 高級文憑
營運及管理(榮譽)航空學士 (入讀一年級) / 航運服務及營運管理學士(榮譽) (入讀一年級)
應用教育文憑課程
下載申請表格
重要事項
Programme |
Online Application |
E-APP/JUPAS/DAE |
By Post / In Person |
Associate Degree Programmes (full-time) |
✔ |
E-APP |
✔ |
Associate of Social Sciences in Social Work (part-time) |
✔ |
|
✔ |
Higher Diploma Programmes (full-time) |
✔ |
E-APP |
✔ |
Bachelor Degree Programmes (Year 1 entry) (except Bachelor of Aviation (Honours) in Operations and Management and Bachelor of Maritime Services and Operations Management (Honours) |
✔ |
E-APP |
✔ |
Bachelor of Aviation (Honours) in Operations and Management (Year 1 entry) |
|
JUPAS |
|
Bachelor of Maritime Services and Operations Management (Honours) (Year 1 entry) |
|
JUPAS |
|
Bachelor Degree Programmes (Year2/Year 3 entry) |
✔ |
|
✔ |
Diploma in General Studies |
✔ |
|
✔ |
Diploma of Applied Education |
|
DAE |
|
申請辦法
1. 網上申請
申請人可在本校 網上申請平台 提交申請。
2. 透過專上課程電子預先報名平台E-APP/大學聯合招生辦法 JUPAS/應用教育文憑申請系統
參加2024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申請人可在首輪2023年12月7日至2024年5月20日期間通過專上課程電子預先報名平台(E-APP)提交學士學位/副學位課程申請 (網址為︰www.eapp.gov.hk)。次輪為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7月8日。
現屆香港中學文憑試考生亦可在本校網頁提交申請。
若有意報讀營運及管理(榮譽)航空學士及航運服務及營運管理學士(榮譽)課程者,請務必依循「大學聯合招生辦法」(聯招)正式申請。
有意報讀應用教育文憑課程者,必須在首輪2023年12月上旬起登入 www.dae.edu.hk 進行報名。
3. 郵寄申請 / 親身報名
如選擇郵寄申請/親身報名,申請人須把填妥的 申請表格,連同相關文件,郵寄至新界大圍車公廟路18號1樓香港伍倫貢學院,或於辦公時間前往學院大圍校舍遞交。
報名費
學生只須在受邀參加面試時繳付報名費。報名費可以用下列方法繳交:
- 直接存入或自動轉賬到恆生銀行戶口 (銀行代碼:024) (戶口號碼︰359-300001-004) 或
- 前往學院以八達通繳付
所須提交文件
- 學歷證明書和成績單副本
- 香港身份證或護照副本
面試
本校接到申請後,會以電郵通知申請人參加面試。
申請結果
申請結果將以郵遞通知。申請人於收到錄取通知書後,須於信上所列明的註冊限期前繳付學費,以確認取錄。
非本地學生須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境事務處申請學生簽證或進入許可證才可在香港升學。入境事務處審批學生簽證一般須約六至八周。
副學士/高級文憑兩年學費為港幣113,400元。非本地學生如獲本校取錄,需繳交一年學費港幣54,000元,及額外繳付入學行政費港幣12,000元。
由於本校不提供學生宿舍,非本地學生須自行安排在港住宿。
提供虛假資料
申請人的學歷證明文件將於註冊期間核實,如發現申請人提供虛假或誤導性資料,或未能提供所需文件,入學申請將予作廢。所有繳交的費用,將不獲退還。
遞交申請表後更改資料
申請人向本校遞交申請後,如欲更改通訊資料(包括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和電郵地址),請以電郵聯絡本校 (電郵地址: uowchk-main@uow.edu.au) 。如有需要,申請人須提供證明文件,以作核實。
申請人須提供正確及最新的通訊資料,以確保本校與申請人聯絡無誤。
申請資料用途
申請人所提供的申請資料,包括香港身份證號碼,將用於:
- 作為申請入學各項程序的依據;
- 作為2023年9月份申請入讀本校課程和其他相關手續的依據;
- 作為辦理學分轉移手續的依據(如適用);
- 作為辨別申請多項課程或過往在本校就讀記錄的依據;
- 如申請人獲大學接納入讀課程,該等資料將轉移到大學學生紀錄系統內;
- 統計及研究用途(本校職員可能聯絡你索取有關資料以作本校統計及研究用途)。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申請人有權閱覽和更改申請表上的資料,及有權要求索取該等資料的副本。
取消課程
本校保留取消或暫停課程的權利,如出現上述情況,申請人繳付的費用可獲退還。
學分轉移
申請人如已完成專上程度學歷的相關課程,可以在獲得取錄後申請學分轉移。
按個別課程要求,申請人的學分轉移及入學資格或會一併評估。符合申請學分轉移資格者,須於申請入學時提供過往課程的資料,並附上相關課程的成績單副本。